民法典离婚财产赠予转移资产是有法律效力吗
一、民法典离婚财产赠予转移资产是有法律效力吗
离婚财产赠予转移资产是否有效需要看是否是夫妻双方同意一直的赠与行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双方共同决定将财产赠予他人,并完成权利转移的,离婚时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但是如果一方是为了转移财产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给他人,则该赠与无效,离婚一方可以将该财产作为共同财产分割,对转移财产一方不分或少分财产。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二、离婚财产转移给孩子是有效的吗
离婚财产转移给孩子是否有效有下列情况:
1.离婚前将财产转移给孩子是无效的。一方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对转移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转移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2.离婚后将财产转移给孩子是有效的。离婚后的财产如果在离婚时协商分割好,则属于个人的财产,可以转移给孩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
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三、有离婚判决书但是没有离婚证是否算离婚了
有离婚判决书但是没有离婚证是可以的。
诉讼离婚和协议离婚选择一种方式办理即可,两种的法律效力是一样的,不需要重复办理。所以有法院的离婚判决书也能证明夫妻离婚了,不需要再去办理离婚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
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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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永县是镶嵌在湖南省南部边陲的一颗绿色明珠,位于永州市南部,都庞岭南麓,东邻江华瑶族自治县,南毗广西富川瑶族自治县,西交广西恭城瑶族自治县,北与广西灌阳县相邻,东北与道县接壤,距广州500公里,距桂林194公里,是沿海的内地,内地的前沿。全县辖6镇5乡,2个国有农林场,1个自然保护区,总面积1540平方公里,2007年末总人口25.1万,以瑶族为主的少数民族人口15.86万人,占全县总人口的63.2%,少数民族聚居区占全县总面积的87%。江永县是一片古老而神奇的土地,古称永明,秦时立县,历史悠久,人文景观丰富。在县城西北部,有世界瑶族后裔世代寻觅的圣地、饮誉海内外的瑶族故地千家峒;在县夏层铺镇有山水秀丽、文化底蕴深厚的千年古村、古榭沐县治遗址上甘棠村,于2006年5月被国务院列为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这里有世界上独一无二的千年文化奇观江永女书,一种仅在妇女中传承的特殊文字,于2005年10月载入吉尼斯世纪纪录,女书习俗被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江永县自然资源得天独厚,土质肥沃,富含硒等轻稀土元素,有利于农作物芳香物的形成。名优物产香柚、香芋、香姜、香米、香菇等“江永五香”久享盛名,产品远销港澳台和东南亚地区,其中“江永三香”初其规模,2008年获得国家农业部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已建成10个供港澳蔬菜出口基地,面积占全省出口基地的38.5%,年出口蔬菜占全省供港澳蔬菜的70%。这里气候温和,四季分明,阳光充足,雨量充沛,无霜期长,少有积雪,宜于种养业,被有关专家誉为“长江以南名优果蔬最佳发展地带”。矿藏资源有铋、银、铅等30余种,特别是银、铅、锌等矿藏品位高,开采价值大。动植物种类繁多,境内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国家级松园多个,自然保护区占全县总面积的9.68%,是全国生物科学研究的重要基因库。